

空置率,是衡量楼市泡沫的重要的指标,可在我国一直非常不健全。2006年董藩和徐滇庆曾针对于此有过分析,曾一度在博客上闹得沸沸扬扬,确实也纠正了部分业内人士和网民的错误认识。但时至今日,政府部门仍无明显改善。
按照国际通行算法,空置率是指待出售、出租的房屋占市场全部存量房地产的比率。一般来讲,房屋空置率5%为适度左右,10%则为警戒空置率,超过20%为严重空置。比如,2005年美国商用房空置率曾高达16.5%,日本近来空置率在5-8%,目前上海甲级写字楼的空置率为1.5%左右。再如,1997年曼谷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前,市场上35.4%的住宅虽已出售但无人常住,泡沫特征明显。
我国国家统计局的“国房景气指数”中的“商品房空置面积分类指数”,是指上年的空置面积累加今年已经拿到竣工证但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的增量面积。比如2008年6月,商品房空置面积分类指数为107.60,比5月份回落1.36点,同比上升1.69点,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7亿平方米,增长2.2%,其中,空置商品住宅6425万平方米,下降2.1%;空置办公楼810万平方米,增长6.8%;空置商业营业用房3934万平方米,增长3.4%。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将商品房空置面积的统计数据细分为空置待销面积(指竣工验收后空置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商品房建筑面积)、空置滞销面积(指竣工验收后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三年以内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和空置积压面积(竣工验收后空置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因此,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规范的空置率指标,不能进行空置率计算,也无法用于国际比较。
近期上海市有个比较在动作,可以说开全国之先河。上海首次对1000个小区开展“现有住房闲置情况”抽样调查,目前这一调查正在闸北、青浦的95个小区进行试点调查,被调查的小区是按照抽样原则、按不同的区域、房屋类型进行随机抽取的。此次闲置住房统计的是已售出商品房中空关的、随时可以上市交易、形成有效供应的这部分住房。购买后用于出租的房屋、等待装修暂时空关的房屋、以及那些外地购房者用于度假或一年中仅有少量时间居住的房屋均不能列入闲置房屋范围之内。这一大规模的摸底行动,对于弄清楚存最房屋的闲置情况大有裨益,也是与国际接轨的一个开端。
前段时间看到任志强一份讲话的资料,根据REICO数据,2003年全国城镇存量房屋空置率为2.5%左右,其中东部地区略高于中西部。随着2004-2007年成交量的快速增长,尤其是在市场非理性繁荣条件下,投资、投机性购房比重明显增加,因此目前全国房屋控制率应有所增长。但具体是多少,笔者不得而知,认识任志强的人有机会可以向他请教。呵呵。
近期国家发改委宣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初步设计概算”已获批,将构建包含40个城市节点的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库、监测指标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共享数据库,建设基础数据库采集系统、基础数据库整合系统、监测数据分析系统、监测指标预警预报系统、监测与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系统等应用系统等。这项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接下来应该加快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