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银根紧缩,楼市低迷,开发商融资异常艰难,一些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且欠薪。个别城市开发商甚至呼吁政府救市。
08年7月17日武汉汉阳一楼盘,为了促销、回笼资金,与中介公司拼凑发布一则“楼市降价我买单”的广告,且是无条件高于现价10%回购,并赔偿办证税费和装修费用。其实就是“算命先生”玩忽悠的把戏,这种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者的行为,也折射出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已公开不择手段。
众所周知,楼价是受市场供应量和实际交易量以及国家货币政策所决定,而不是哪一家企业凭着信誓旦旦说涨就涨。其所承诺“楼市降价便回购”的背后究竟隐藏什么样的商业动机?
一,该楼盘开发商只对售房合同和房款负责,而所谓的回购,只是房屋中介公司与购房者签订一份两年后履行的房屋买卖合同。换言之,开发商楼盘售罄后并拿到房款将撤离,而中介公司所签订的“回购”合同,与开发商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回购”广告语显然涉嫌虚假广告。不过,其两家像是街头做“笼子”,如:“甲急于出手商品,乙帮忙吆喝该商品比别人的便宜,而且两年后肯定涨价,如你不相信,只要你现在先买,两年后高于现在价格10%卖给我,还赔偿你其它损失,咱们可以立字据(合同),还可以去公证”。
二、广告称“楼市降价我买单”且无条件回购,然而却又设定两年后“回购”的期限为条件——涉嫌误导消费者。从此看出,开发商旨在高价卖房,套取现金,中介公司从中获得分红。而两年内如果楼市跌价,则由购房者自行承担风险。两年之后“该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是否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回购”降价房?而所签“回购”合同需在两年后开始履行,但已过法律规定诉讼期限,诉讼是否有效。均与开发商毫无关系。因此,两年后的跌价风险仍需购房者承担。
三、即便该中介公司两年后运营良好,但此类特殊的“回购”合同将难以履行。比如,两年后判定该楼盘跌价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按评估机构评估为标准,其误差5-10%属于正常,且可以估高不估低。如以周边降价的楼盘为依据,楼盘品质、配套设施、地段等级、交通条件等不同,其价差200-300元/平米也属于正常,中介公司便可以此为由主张该楼盘没有跌价而不履行“回购”责任,或者与购房者玩太极拳,逼迫购房者“主动”放弃“回购”的要求。开发商、中介公司与购房者玩得就是惯用的心里战术。
四、如果两年后该楼盘房价只要下降500元/平米, 而该中介公司能够如约履行“回购”合同,将为此损失达6仟2佰多万元,还不包括赔偿装修费用。降价幅度越大其损失就越大。除非中介公司卖完该楼盘从中获取至少1个亿的分红,即每平米赚取2630.00多元。否则,该中介公司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兑现“楼市降价我买单”的承诺。
如果该中介公司既有赔本“亿元”的实力,又断定两年后房价会上涨,其自己不如现在买下自认为是低价的该楼盘,等两年后再出售,岂不是更赚钱。
请购房者换位思考,如果是你,两年后会愿意且痛快做成这笔赔本买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