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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区两宗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8年5月5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我局定于 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6月10日15时公开挂牌出让花都区花东镇河联、秀塘村上下马作业区2宗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现状:未完成土地平整。

  建设要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按《关于发布和实施 <广东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156号)和《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执行。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所列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Ш类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3类标准;该地块建设项目后的环保措施按照具体的环评批复执行。

  项目要求:投资强度不低于《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07年版)》中相应的行业标准。HDG-01地块项目注册资本要求达到3000万元,从事 药品制造行业 。 HDG-02地块 项目注册资本要求达到 1500万元,从事 精细化工行业 。

  地块其他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有关规划文件。

  二、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或个人参与竞买。 HDG-01地块竞买申请人须曾研发国家专利的药物,HDG-02地块申请竞买人须 拥有自主品牌并具有广州市著名商标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 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严重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申请人须于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26日(工作日,9:00-12:00,13:00-16:30)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提出竞买申请(竞买申请资料详见《广州市花都区 花东镇河联、秀塘村上下马作业区 HDG-01、HDG-02号地块 出让挂牌竞买须知》)。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经审核申请人竞买资格后,我局将在 2008年5月29日前发出竞买资格确认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或港币)必须在2008年6月6日前(包括6月6日)到达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江新城(新城博客,新城新闻,新城说吧)分理处,账号:4400 1420 3140 5017 0392;港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 4401 3020 4002 2050 0160)。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交付。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竞买保证金收据进行报价,本次挂牌提交报价单竞价时间为2008年5月29日至2008年6月10日12时。

  七、成交后,竞得人即时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与我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并在 6 个月内在花都 区 注册项目有限公司。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的要求以及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以人民币足额缴交成交价款,按期完成开发建设,不得以国家外资管理等理由延迟缴交成交价款或要求推迟缴交成交价款的期限。

  有关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306室索取或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

  咨询电话 : 37585314、37585345-3085、2478、5057、5058、 86822848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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