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2日讯 (通讯员 刘瑞伟 辛文功 记者 韩云全)记者昨天获悉,针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市住宅质量监督部门通过出台补充规定,明确了住宅使用功能、建筑节能方面的检测内容和方法,确保市民住上“放心房”。
我市自2006年10月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以来,住宅质量投诉逐年下降,但通过前段时间市建设局质监站对各县市区分户验收执行情况的检查中,发现部分问题,例如,验收方案内容不全,忽视使用功能的质量检查,实测实量项目存在缺漏项现象;验收介入时间滞后,未能与施工同步进行,导致整改不及时等等。为完善分户验收制度体系,市建设局质监站新出台补充规定,在住宅使用功能、建筑节能方面,制订了详细的检测内容和方法,并对市民投诉的热点问题,单独列项进行检测。
新出台的补充规定中,关于住宅使用功能的检测共有8个项目,防止住宅投入使用后发生安全事故,给住户带来人身伤害。其中包括,外窗台或防护设施距地面净高测量;安全玻璃使用情况检查;栏杆防攀爬措施检查;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和接地或接零通导状态及插座接线正确性抽测;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数据值抽测;屋面淋、蓄水试验;外墙开裂渗漏淋水试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泼、蓄水试验。关于住宅建筑节能的检测共有7个项目,确保住宅投入使用后的保温效果。其中包括,门窗洞口四周和凸窗四周侧面节能保温措施;与土壤接触、毗邻不采暖空间以及与室外空气接触地面的保温措施;外窗的中空玻璃是否采用双道密封;门窗镀膜玻璃安装方向是否正确;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散热器外表面是否刷非金属性涂料;散热气恒温阀安装是否符合规范。此外,对于市民投诉的层高高度不够、房间不方正等热点问题,分别单独列项进行检测。
为确保分户验收制全面落实执行,检测出的问题能及时得到整改,我市还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将分户验收与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对弄虚作假、分户验收走过场的行为,责令返工,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对竣工投入使用后,发生住户投诉事件的工程,将对照分户验收资料进行现场复查,如属于分户验收检查的房间或部位,而且确实不符合标准要求,并且能证明分户验收弄虚作假,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