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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难调阻碍“招拍挂”前行

2008年3月12日   中国房地产报

 

    在规范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招拍挂”制度被当作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然而,金水区岗杜村的土地还未出让竟然破土动工,严格的制度如同一件“皇帝新装”,改革步伐艰难推进。

    当问及郑州的开发商为什么不去参与城中村土地的招拍挂之时,有一个回答或许让人惊讶:“不好意思去争。”

    郑州城中村改造模式之所以出现漏洞,最大的问题在于难以调和的利益分配。

    郑州市要求除了用于安置开发以外的土地将纳入市政府统一收购储备,收益由市、区两级政府分成。

    新规无疑触动了先期介入城中村改造的开发商的利益。这些开发商以郑州本土企业为主,前期已经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诸多隐性成本难以量化,而一旦整理出来的土地公开出让,预想的收益瞬间丢掉,而如何获得补偿却是未知数。

    “不好意思”,这四个字体现出来的,是开发商对同行的理解和无奈。

    如何保证利益的合理分配,从而保证新规则的顺利执行?城中村改造的实质,是将尚未被法律承认状态下的事物纳入到新的法律体系中进行管理。集体用地必然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上市交易才能避免以往出现大量的私人操盘空间。

    事实上,改变协议出让土地方式为招拍挂,政府方面既是要贯彻执行国家新的土地政策,亦是为了保护城市的健康发展,将土地市场驶入良性竞争的快车道。

    郑州相关政策宽松说明,没有完全考虑当地的客观实际,寻求出调和利益的有效路径,使得执行力远远落后于现实。

    2008年年底前,郑州市已经审批的6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要全部完成土地的招拍挂程序,而《郑州市旧城改造管理暂行办法》行将出台,“招拍挂”能否顺利实施,尚需要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在利益调和上多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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