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根据2008-2010年规划,未来三年南京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的总户数将达到7.6万户。其中主城6.5万户,三区两县1.1万户左右。此外,可享受保障性购房补贴发放的大约3870户,预计将发放补贴7990万元。其中主城3000户,三区两县870户。
保障总量:投入10.8亿元,每年建200万平方米经适房
这10.8亿元将主要用于廉租房、经适房建设,以及发放保障性购房补贴、租赁补贴。
其中廉租住房筹集3000套、15万平方米(新建2400套、12万平方米,回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退原房(含不足部分市场收购等)600套、3万平方米);新建经济适用住房600万平方米(含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3000套)、7.3万套;廉租租赁补贴共发放约4亿元、近6万户;保障性购房补贴共发放0.6亿元,3000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土地供应600公顷。
保障目标:20%城市家庭将能享受住房保障
南京将再出台十余配套政策确保意见落实
在正式公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以及《2008-2010年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纲要》后,南京市房管局党委副书记黄长安昨日在该市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未来的一两个月内南京将再出台十余个配套政策,以确保住房保障落实到位。
经适房转让办法有望先出台
据了解,南京从2002年开始大规模建设经适房,截至今年已有五年,也到了经适房上市转让的大限。这些房子到底该如何处理?黄长安表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可以转让,未满5年不得转让。确实需要转让的,由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符合上市条件的经适房只能向符合申购经适房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转让,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届时全市经适房政府指导价,受让的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不变,经适房上市,政府可以优先回购。集体土地上被拆迁户所取得的经适房,在5年后上市时不受此限制。”
保障力度加大可能影响楼市
作者:徐关辉仇惠栋 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