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日


关键点: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
浙江省财政厅、省建设厅日前研究制定的《浙江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指出,省财政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重点对建筑节能新技术、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浅层地能、风能等)应用示范项目、建筑节能应用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研发、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及完善,以及省级建筑节能工作宣传推广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专项补助。
根据浙江省政府确定的目标,2007年全省50%的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的标准,2008年新建的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