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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探路“部市合作”土地管理机制

2008年9月28日   中国房地产报

 

    近日从刚刚结束的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共建保障上海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这也是全国首个由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与地方政府共同制定的土地保障机制方案范本。

    《试点办法》对上海未来的土地管理机制提出了“三个目标”: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市场机制对土地资源的配置模式逐步健全,解决违法批地、违法占地等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从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上,不难看出方案制定者的苦心。仅在土地违法预防机制上,《试点办法》便将上海拥有耕地的10个区划分为29个责任区,每个区配备充足执法人员巡查。乡镇土地管理所也需每日巡逻,对违规用地需“当天发现,当天上报”。同时,通过卫星遥感图定期检查,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

    “建立部市合作机制,主要是信息共享,为房地产行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中央可根据上海的具体情况出台一些针对性的调控政策,上海也能更好地实施。”佑威房产机构主任薛建雄说。

    据消息人士透露,2008~2009年,上海将选择若干区县和开发区作为《试点办法》的试验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杨浦区、漕河泾开发区、张江高科(600895,股吧)技园区、南汇开发区等有望成为试点。“到2009~2012年,《试点办法》则将在实验区试点的基础上向上海全市推广”。

    北京拟出定向安置房新政

    本报近日获悉,北京将于近期出台一项针对拆迁安置房源筹集的新政。这份名为《关于市重点工程及公共利益项目拆迁定向安置房建设初步意见的报告》(征求意见稿,下称《报告》),已经由北京市建委报送市政府审批并通过,预计将于近期下发。

    据了解,《报告》对于拆迁安置房建设责任主体和建设单位、安置房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标准和土地供应方式及产权性质、安置房的管理和调配使用、安置房的物业管理等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此外,《报告》在明确定向安置房的管理和调配使用坚持区县为主、全市统筹的基础上,还规定“承建开发商应拿出一定比例的房源由市政府调配和使用,原则上不高于20%”。

    “目前多数开发商都面临拆迁拆不动的问题,单纯的货币补偿方式也令老百姓不能完全接受。”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内部人士表示,迫于这样的压力,北京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和市规划委近期一直在协商修订更有利于拆迁执行的政策。

    “《报告》的意思是,要求承建开发商对拆迁户先进行货币补偿,然后由拆迁户拿着补偿款和相关手续购买定向安置房。”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但他认为,这并不利于拆迁方的资金周转。

    该人士进一步分析指出,如果按照市场价先支付拆迁补偿费,则是否购买定向安置房的主动权在拆迁户手中,拆迁户可以自由选择购买的房源。“如果居民不买该项目的安置房,则会造成项目建设的定向安置房指标浪费。”

    南京热议中介“双向收费”

    近日,南京中介收费新标准正式出炉,这也是自今年8月初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发文称中介佣金实行市场调节后南京推出的首个举措。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中介费的收取惯例由以往买方单方支付改为买卖双方共同支付,原本1.4%的中介收费标准也被上调至2%。随着中介费收缴方式和数额的改变,南京楼市向买方市场转换的信号愈显强烈。

    新标准一经公布,立刻得到了南京中介企业的普遍欢迎,如我爱我家、中广置业、中原地产、网尚置业、满堂红等迅速按照新规上调了中介费。在中广置业(南京)业务部经理费立平看来,南京推行中介费“双向收费”是顺势而为,“毕竟目前国内一线城市中介行业均采取双向收费,而且从当前的市场来看,之前惟一的障碍——‘卖方能否接受’也已经被打破”。

    “以前,南京楼市一直处于卖方市场,在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找中介从没有出过一分钱。但是近期市场情形发生了逆转,二手房市场出现滞销的迹象,卖方才愿接受‘双向收费’。”费立平说。据中广置业对其南京各门店近一周的业务量统计,目前约有95%的客户已经认可“双向收费”。

    事实上,南京中介行业推行“双向收费”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早在2005年,南京物价部门颁布的中介佣金收取价格表上便注明“买卖双方共同向中介支付服务佣金,合同约定除外”,但该规定并没有真正执行。

    然而,南京一家小型中介企业的房产经纪人表示,新标准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实质性的增收。“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都会按照收费习惯一致杀价,最后公司不得不按原来1.4%的标准收费。”

    费立平则认为,新标准将为中介企业带来新的利润空间。“小型中介感受到生存压力很正常,因为现在比拼的是中介企业的服务质量,收费的高低和服务水平直接挂钩。”

    株洲房地产信息系统获全国推广

    9月19日,由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研发的“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顺利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估。这也意味着,株洲成为继上海等少数大城市之后,率先启用完全适用于《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电子化登记平台的内陆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杨佳燕处长等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株洲的房地产信息系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建议在全国加快推广”。

    据了解,为研发该套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投入了1000多万元资金,通过对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将38万份档案数据与原有的GIS平台对接,实现了资源与数据的共享,并为未来的全国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联网预留了接口。

    杨佳燕透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有望在不久后实现全国登记簿基本信息共享和异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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