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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探索土地违法责任追究机制

2008年9月24日   世华财讯

 

  山东省副省长才利民强调,要准确把握土地违法问责制的重点内容,探索建立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和科学的执法监察机制。

  山东省副省长才利民近日在全省学习贯彻《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认真学习和把握15号令精神,以土地违法问责制为手段,探索建立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和科学的执法监察机制。

  山东省要求,准确把握土地违法问责制的重点内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单位的责任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负全责、负政治责任,“一把手”有没有直接责任,都要对出现的问题负责;切实落实土地违法问责制,建立完善土地执法监察长效机制。要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对本辖区土地管理的责任,凡隐瞒不报、错报漏报和压案不查的,坚决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山东省强调,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自觉接受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的监督检查,共同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和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完善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司法、国土资源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查处机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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