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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拿来搞建设

2008年9月4日   商旅报

 

  《海南省省级土地储备运作机制》已经五届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根据新规,土地开发经营流程主要包括“储备计划”、“土地征储”、“开发整理”以及“土地供应”几方面。而出让土地收入,大部分将用于海南省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土地储备经营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共,开发成熟的土地报批后依法划拨或出让。出让土地收入扣除土地出让成本后,增值部分的50%上缴财政专户,其中40%用于包括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承担的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10%用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承担的省重大项目卵化的资本金;增值部分的20%-30%返还土地所在市县;增值部分的5%返还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用于省级土地储备机构的业务工作费用;增值部分的25%至15%返还地产集团,用于省级土地储备资金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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