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5日 和讯网


和讯消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5日至29日举 行,会议将审议保险法修订草案,拟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
据参与保险法修订的专家介绍,保险法修订草案没有规定具 体的投资形式和比例,只是对投资的总体范围进行明确,进一步拓 宽了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比如可“买卖有价证券”和不动产投资等 。
8月25日下午3点,和讯网特邀请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滨,请 他为网友解读保险法修订的意义和影响,以下是部分实录:
胡滨:我认为目前《保险法》修订还有一个立法过程,因此,像这种直接投资房地产市场的情况短期内不会出现。这个过程中,《保险法》会有原则性的规定,不会有具体的明确规定,具体有多大影响,还要看有关监管部门出台的规定和细则,但影响是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