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2日 上海证券报


大股东拿出钱借给上市公司的事儿最近多了起来。
8月21日,名流置业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名流投资为支持公司开发项目,向盛京银行借款2.6亿元,并将该笔资金全部借给公司子公司用于在沈阳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而这并不是“仅此一例。”初步统计的结果显示,从7月初至今,不到两个月时间内,有大约15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从1700万元到超过20亿元不等,大多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发放。
获大股东借款数额最庞大的当属中粮地产。其控股股东中粮集团近期向上市公司提供的一笔为期一年的贷款额为“不超过20.67亿元”。
一般来看,大多数大股东是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将资金“转借”给上市公司的,如中粮地产所获借款的利率就是按照7.47%的央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执行;*ST 宝硕、*ST建材通过各自控股股东分别获得的1亿元的一年借款和不超过4亿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其利率也明确为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设定。目前看来,只有名流置业从大股东处获得的借款利率最高,为8.316%(期限为三年),是在7.56%的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从近期情况看,获得大股东资金支持的企业分布在不同行业,地产、化纤制造、建材、百货均有涉及,主要用于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和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