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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流行“提存公证”为二手房交易上保险

2008年7月25日   新华网

 

  二手房买主交房款后,办理过户还需一段时间,其中生变怎么办?针对这一风险,辽宁省鞍山市最近在二手房交易中流行起了“提存公证”,即买主将房款交给公证处保管,等办完过户手续后再交付给卖方,这等于为二手房交易安全上了一道“保险”。

  鞍山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双方在交易部门办结买卖过户手续至少需20天,从登记部门拿到产权证最少也要30天。为此双方难免都有担心:买方担心付完房款后,办理房产证过户登记手续不成;卖方则担心交出房产证后,自己却拿不到钱。

  在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手续则能很好解决这一问题。鞍山市公证处副主任刘玉红介绍,“提存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标的物或担保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的行为。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可以先将购房款提存于公证处,待买方办结过户手续,领到房屋证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取购房款交给卖方。

  刘玉红说,由于“提存公证”既保证卖房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也可以降低买房人在交易中的各种风险,对双方都形成保障,因此颇受鞍山市民欢迎。仅今年上半年,就有30多桩二手房交易办理了此项业务。刘玉红提醒,“提存公证”不受房屋和户口所在地限制,百姓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寻找就近的公证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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