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1日 新京报


北京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将帮助初创期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昨日(7月10 日),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透露,政府财政将拿出3亿元,吸引7亿元社会资本作为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参股创投企业)不得将基金用于房地产投资。
引导基金 重点投资高新创新企业
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处处长郭俊峰表示,目前北京市有中小企业30万户,占全市企业数量的99%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约占全市企业的64%,从业人员占全市企业的81%。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改善。郭俊峰表示,创投引导基金借鉴了国外经验,以参股支持的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政府资金共同设立参股创投企业,重点投资高新技术、创新性中小企业。
回国创业的海归陈先生,从外国带回了多项生物制药方面的先进专利技术,但由于资金的缺乏,技术的研发和生产都受到了很大影响。听说北京启动引导基金后,陈先生表示,如果在创业期能够得到引导基金的扶持,企业将很快走出困境。
同时,北京市发改委公开向社会征集“合作伙伴”共同投资中小企业。“应征”者实收资本要在5000万元以上。根据规定,引导基金的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和购买国债。参股创投企业不得将该基金用于从事房地产投资,也不能从事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