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长沙晚报7月4日报道 2008-2012年,长沙市区住宅供应总量控制在3500万平方米左右,总量变动幅度控制在±10%之间。其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占70%以上。
记者从近日出台的《长沙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获悉,到2012年末,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2008-2012年,长沙市区要满足约27500亩的住宅用地需求总量,其中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用地占7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将采取在新建商品房中配建的方式,不再单独划拨用地。
住宅成套率应达到100%,积极推广精装修房
《规划》显示,在套型结构比例上,全市按总量原则控制,分用地区域类别按项目原则控制,确保新审批开工、新开工的商品住宅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70%以上。
到2012年末全市住宅成套率应达到100%,积极推广精装修房。全市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房屋建筑要充分按照节能省地要求设计,到2012年末,新建住宅全部达到65%的节能标准。
《规划》还显示,2008-2012年,除已新审批、新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外,长沙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将在新建商品房小区中以10%~15%的比例配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主要采取建设和货币化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采取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五年共解决10272户最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4.8万户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通过棚户区改造改善5万多户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通过旧城改造改善6000多户散户居民的住房条件。
核心区90m2以下套型占总建筑面积90%比例
根据《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区内用地分为4个等级区域:(1)核心区(核心旧城区):湘江——湘春路——芙蓉路——劳动路围合的区域;(2)一类用地(旧城区):三一大道——东二环——南二环——湘江围合的区域;(3)二类用地(其他城区):除核心区、一类地区、三类地区的区域;(4)三类用地(风景名胜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
分用地区域类别内的项目套型结构比例,确定如下:规定核心区用地内,所有套型结构比例均严格按90㎡以下套型的住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90%以上控制;规定一类用地内,所有项目套型结构比例均严格按90㎡以下套型的住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80%以上控制;规定二类用地内,所有项目套型结构比例均严格按90㎡以下套型的住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60%以上控制;规定三类用地内,所有项目套型结构比例,均严格按90㎡以下套型的住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50%以上控制。
近期住宅供应量满足1700万m2住宅需求
《规划》还显示,对总量进行阶段分解,分为近期阶段(2008-2009年)与后期阶段(2010-2012年)。近期住宅供应量要满足1700万㎡的住宅需求;后期住宅供应量要满足1800万㎡的住宅需求;近期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后期经济适用住房在新建商品房小区中以10%~15%的比例配建;近期建设廉租住房20万㎡;后期廉租住房在新建商品房中配建。配建比例占经济适用住房配建比例的10%。
在2008-2012年规划总量目标下,长沙市各区分布为:开福区805万㎡,占规划总量的23%;天心区595万㎡,占规划总量的17%;雨花区840万㎡,占规划总量的24%;岳麓区910万㎡,占规划总量的26%;芙蓉区350万㎡,占规划总量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