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6日 新华网


为维护城市房屋拆迁秩序,营造和谐、互信的拆迁氛围,保障城市房屋拆迁的顺利进行,河北省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建立城市房屋拆迁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通知》要求,拆迁人及其委托的拆迁公司直接参与拆迁工作的人员、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参与拆迁管理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在拆迁现场工作和入户协商、进行行政调解时,拆迁人及其委托的拆迁公司直接参与拆迁工作的人员须佩戴《城市房屋拆迁人员上岗证》,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参与拆迁管理的人员须佩戴《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人员上岗证》或《行政执法证》,未佩戴证件不得上岗,特别是不得入户协商、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