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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跃房地产公司亿元偷税案

2008年6月26日   法制周报

 

    核心提示: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通报的5起重大涉税案件,是近来税务部门加大稽查力度,维护税法尊严,促进诚信纳税,保障社会公平的决心显示。而单家企业被补交和罚款超亿元,也是1949年以来我国税务部门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典型重拳。
  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布了5起涉税违法案件,它们分别是:“利剑二号”专案、浙江温州市鹏裕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江西天和铜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云南省“8.17”特大制售假发票案。
  让人震惊的是,从1995年7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长达11年半的时间中,北京泰跃房地产公司通过虚假纳税申报,少申报营业税应税收入共计13.53亿元,涉及营业税款6762.87万元。
  税务总局通报显示,仅对这一家违反税法的房地产公司,税务机关就已责令其补缴税款7439.16万元,决定加收滞纳金3246.8万元,并处以罚款3618.14万元。共计1.43041亿元。
  大约在10个月前,该房地产公司因涉嫌偷税的单位犯罪,北京市警方已经对该公司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这次曝光,也是肖捷从湖南省副省长改任税务总局局长近10个月后税务部门查办通报的最典型案件。《法制周报》记者获悉,对此次通报,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层非常重视,肖捷曾亲自审定通报案件的名单和次序。
  利剑出手皮毛落地
  河北是全国皮毛加工业的最主要基地和皮毛集散地。2006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根据大量举报线索,决定以“利剑二号”为代号,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河北省某市的毛皮加工行业进行税务专项调查,调查重点是该地皮毛企业2004年~2005年的税收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一位处长说,这次由总局发起的调查,与以往的重案不一样,过去的重案,主要针对大企业或企业集团,而这次调查的对象则包含很多中小企业。其中,企业财务的不规范,就是调查组需要克服的难关。
  通过8个多月的艰苦工作,专案组查明,河北该地部分毛皮加工企业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普通发票16万多份,涉案金额134.19亿元,税额17.44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3万余份,金额84.9亿元,偷、骗税14.45亿元。
  税务总局称,截至目前,税务和公安部门已追缴大量税款,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9亿元。同时,公安机关已立案58起,抓捕了11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在已宣判的21起案件中,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利剑二号”专案遏制了当地涉税犯罪的疯狂势头,整顿规范了税收秩序,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发票犯罪触目惊心
  在这次通报的5起案件中,除了北京泰跃房地产公司,其他4起案件的作案手段都以发票为依托,或者是虚开增值税发票,或者是开假发票。
  2006年8月,温州市税务、公安机关根据海关缉私部门提供的线索,发现了浙江温州市鹏裕对外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税务、公安机关历时一年的调查表明,鹏裕公司共向全国697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64份,涉及税额8207.32万元。目前,已挽回税款损失7971.83万元。11人被捕,其中判处2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的有9人。
  另一起增值税发票案发生在江西。2007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上报线索,对江西天和铜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督办。经江西税务部门查实,从2006年2月26日至2007年4月29日,天和铜业公司先后向7个省市的247家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273份,金额2.65亿元。目前,此案已补税1634万元,罚款426万元,收取滞纳金38万元。在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省国税局稽查局的努力下,涉及该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陆续被抓获。
  2007年8月17日,云南省罗平县公安局民警在检查长途客车时,查获假发票12.83万份。公安、税务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通过5个月的努力,公安、税务部门联合捣毁了位于贵州兴义、云南昆明、广东广州的3个制假发票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制假设备10余台,各类假发票103万份,这些发票不仅涉及运输、建筑安装、货物销售、餐饮、服务、娱乐等行业,还包括民政社会抚养收据等,范围涉及全国9个省市区。现在,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行贿高官牵出偷税案
  200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处了该市原海淀区长周良洛的经济犯罪,此前,该市副市长刘志华亦落马。有关信息显示,此两人的案情,都与北京泰跃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刘军有牵连。
  泰跃房地产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发起人即为刘军。2004年,时年38岁的刘军曾入选《福布斯》中国富人榜,名列第174位。但此后仅两年,刘军因涉及刘志华、周良洛案,被检察机关控制。
  司法文书称,2003年,刘军的泰跃公司面临财务危机,便请求周良洛提供帮助。与刘军过从甚密的周良洛出面协调,帮助泰跃公司获得了银行贷款和其他资金,为刘军解除了财务危机。当年10月,周良洛收受了刘军所送的93万美元。检方还查证,2006年春节前,刘军以拜年为名,又送给周良洛100万元人民币。
  2008年3月28日,北京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良洛死缓。司法判决显示,周良洛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即来自北京泰跃公司董事长刘军。
  内部信息显示,周良洛的落马,缘于泰跃公司董事长刘军的检举。早在2006年,北京市原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刘志华被查处,牵出了刘军,当时的刘军已是“泰跃系”的掌门人,他控制着5家上市公司。刘军为求立功,检举了周良洛。
  在查处泰跃公司的问题过程中,司法机关发现了其税务违法犯罪线索,遂由公安和税务部门联合办案,对泰跃公司的偷税行为进行侦查。结果显示,这家公司的偷税时间长达11年半。
  “这家公司的偷税行为太猖獗了,也许是因为原来依仗有高官护着,它基本忘记了税法的存在。”国家税务总局一位处长说,该案的查处,向很多官商勾结的偷税者发出了警钟:“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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