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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严防新一轮房地产泡沫出现

2008年6月25日   中国国土资源报

 

    在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的房地产泡沫后,海南省总结房地产过热的教训,严格控制土地一级市场,加强土地开发利用,有效控制新建房地产的数量,防止了新一轮房产泡沫的出现。

    规范成片开发项目 提升土地利用价值

    为了避免“烂尾楼”悲剧重演,海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企业参与土地成片开发的通知》等多项政策,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同时,在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制定了《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建立省、市两级土地储备整理制度,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管理,对企业成片开发项目予以规范,科学配置和利用土地资源。

    同时,海南加强规划,防止土地低档次开发,提升土地利用价值。三亚亚龙湾开发,现在成为三亚国际知名名片;海口美丽沙海湾在没有规划之前,协议转让价2亿多元尚无人问津,经规划后再出让,拍卖价达到18亿元。

    处置“半拉子工程”启动低迷的房地产市场

    在房地产市场遭受重大打击后,海南省用了整整8年时间处置积压房地产,消除泡沫。作为全省“半拉子工程”的重灾区,三亚市依法对一些无法盘活的工程采取了强制拆除措施,加快了处置积压房地产的步伐。海口于1999年8月成立了海口市处置办,并于同年启动了“半拉子工程”处置试点工作。

    在处理积压房地产方面,海南首先采取了明确产权的办法。在债权债务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只有确定产权人,处置程序才能启动。1999年至2000年,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均设立了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机构,进行确权处置;其次,建立司法与行政的良性协调机制。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积压房地产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重点地区设立专门法庭,快审快结积压房地产案件;再次,对停缓建工程代为处置。产权人没有能力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处置的停缓建工程,经协商签约,由市县政府指定的处置机构采取现值评估、拍卖招商的形式代为处置。

    为了启动长期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海南省鼓励积压的普通商品房经批准转化为经济适用房限价出售,国家用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形式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先后给予海南省5亿元专项补助,用于返还积压普通商品房转化为经济适用房限价销售后的土地出让金。

    经过艰苦地努力,海南省终于成功处置了积压房地产的各项历史遗留问题,将一栋栋烂尾楼变成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海南的闲置建设用地绝大部分被收回或盘活,已处置闲置地23353.87公顷,占闲置总量的 98.13%;全省共批准复工建设的停缓建工程项目面积 1608.17万平方米,占原规划报建面积的98.6%;销售或出租原空置商品房444.63万平方米,占积压总量的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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