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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土局:“限房价竞地价”在长春很难实现

2008年3月6日   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针对房价上涨的问题,一些较发达城市推出了“限房价、竞地价”的政策,土地的供应在限制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以此保障部分中等收入家庭购买到价格适宜的商品住房。在长春房价“涨”声一片的情况下,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朱亚福分析了房价上涨的原因,同时认为,“限房价、竞地价”在长春很难实现。

现状“供需两旺”使房价持续上涨

  “近几年,长春的房价、地价都在上涨。这是由供求关系影响的,是经济规律作用下的正常产物。”昨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朱亚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长春市土地供应量在2001年仅为78万平方米,而自2005年至2007年,近3年的房屋土地供应量都在500万平方米左右,一方面说明了需求量的增加,同时也证明了消费者有相应的购买能力。因此,房价上涨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朱亚福还说,同全国副省级城市的房价相比较,长春的房价比沈阳、哈尔滨等城市还是低。

分析外埠企业拉动土地价格

  朱亚福介绍,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外埠开发商看到长春的购买力和潜在的商机。拿2007年竞拍南部新城地块的例子来说,经过137次报价竞争,南部新城18.8万平方米的地块从5.2亿元的起价,最终被抬升到12.5亿元。“这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朱亚福说,去年,长春市待开发的地块有近2/3由外埠企业竞拍所得,这在某种程度上对土地的价格也起到了拉动作用。

对策闲置土地收取价款20%闲置费

  由于外埠企业占据的比例大,竞拍的价格高,长春本地一些中小企业的处境不容乐观。为了缓解这一紧张局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也想了很多办法,今年将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要坚决收回重新配置,对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要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方式及时处置。对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闲置费。

探路“限房价、竞地价”难保房屋质量

  据了解,为了控制房价,国内一些较发达的城市陆续推出“限房价、竞地价”的政策,朱亚福认为,长春市房屋市场实行“限价”还有一定困难,例如限价2000元/平方米,开发商的利润过小,要想保证盈利,就只能在成本上找差价,在房屋建造结构、用料等方面节约,这样很容易出现豆腐渣工程。朱亚福说:“这种情况如果在北京、上海就可以实行,7000元/平方米的价格,盈利的空间很大。”

缓解启动3780套经适房

  为了满足中等收入人群的住房需要,已经停批多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在今年重新启动了。据介绍,今年长春市将建设经济适用房22.7万平方米、3780套,户均建筑面积60平方米,按建设综合成本定向销售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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